LG 55LM6700 用户手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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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NCC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規定
第十二條 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,非經許可,公司、商號或
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、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
功能。
第十四條 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;經
發現有干擾現象時,應立即停用,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
使用。
前項合法通信,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。
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、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
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