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G 42WS50MS-B Benutzerhandbuc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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娛樂
使用 USB 儲存裝置的提示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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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僅能辨識 USB 儲存裝置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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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 USB 儲存裝置是透過 USB 集線器連接,則
無法辨識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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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可能無法辨識使用自動辨識程式的 USB 
儲存裝置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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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可能會無法辨識使用專屬驅動程式的 
USB 儲存裝置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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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 USB 儲存裝置的速度,視各裝置而定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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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接的 USB 儲存裝置正在運作時,請勿關閉
顯示器電源或拔除 USB 裝置。 如果突然移除
或拔除此類裝置,可能會使儲存的檔案損毀或 
USB 儲存裝置受損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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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連接在 PC 上經人為處理過的 USB 儲存
裝置, 以免該裝置造成產品故障或無法播
放。 請切記,您只能使用內含一般音樂檔
案、影像檔案或電影檔案的 USB 儲存裝置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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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僅使用格式化為 FAT32 與 NTFS 檔案系統 
(Windows 作業系統提供) 的 USB 儲存裝置。 
若儲存裝置是使用 Windows 不支援的公用程
式格式化為不同的設定,可能會無法辨識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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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連接電源至需外接電源供應器的 USB 儲存
裝置 (0.5 A 以上)。 若未連接電源,系統可能
無法辨識裝置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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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使用裝置製造商提供的纜線來連接 USB 儲
存裝置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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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 USB 儲存裝置可能不受支援或無法順利
操作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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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B 儲存裝置採用與 Window XP 類似的檔
案對齊方式,最多可辨識 100 個英文字元的
檔名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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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B 記憶體裝置內儲存的資料有可能會毀
損,請務必要備份重要檔案。 我們對於任何
資料遺失概不負責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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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 USB HDD 沒有外接電源,可能偵測不到 
USB 裝置。 所以請務必連接外接電源。 
- 外接電源請使用電源轉接器。 我們不保證 
USB 纜線能配合外接電源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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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您的 USB 記憶裝置存在多個分割區,或若
您使用 USB 多卡讀卡機,最多可使用 4 個分
割區或 USB 記憶裝置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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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 USB 記憶體裝置連接至 USB 多卡讀卡機,
可能會測不到其磁區資料。
連接 USB 儲存裝置
將 USB 儲存裝置 (如 USB 快閃記憶體或外接式硬
碟) 連接到顯示器,以使用多媒體功能。
將 USB 快閃記憶體或 USB 記憶卡讀卡機連接至顯
示器,如下圖所示。 隨即出現「My media」(我的
媒體) 畫面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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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 EMF(我的媒體) 選單啟動時,請勿關閉顯
示器或拔除 USB 儲存裝置,否則可能導致檔
案遺失或 USB 儲存裝置受損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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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時常備份 USB 儲存裝置中儲存的檔案,因
為檔案可能遺失或損毀,而此問題並不在保
固範圍內。
警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