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nasonic nv-gs50en Benutzerhandbuc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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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錄影機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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ª 漸進拍照
使用漸進拍照功能,可錄製靜止圖像,其
解析度要高於正常的拍照功能。
≥[CAMERA SETUP] 子菜單中的
[PROGRESSIVE]設定為[ON]或[AUTO]
後,[
æ] 指示顯示。當 [æ] 指示顯示
後,按錄影暫停方式中的
[PHOTO SHOT] 鍵。
≥這一功能可能無法與其他設定的功能協
同工作。
ª 連續拍照
當 [OTHER FUNCTIONS1] 子菜單中的
[SHTR EFFECT] 位於 [ON] 時,如果連
續按住 [PHOTO SHOT] 鍵,攝錄影機將
以 0.7 秒的間隔連續錄製靜止圖像,直至
放開該鍵。( 但在使用漸進拍照時,該功
能將不會工作。)
≥螢幕閃爍,同時,還將錄下快門聲音。
ª 數位靜止圖像
當按 [STILL] 鍵 
(13)
圖像將變為靜止圖
像。再按此鍵時,數位靜止圖像方式將被
取消。
≥我們建議您在希望記錄圖像的位置,先
按 [STILL] 鍵,以便進入到數位靜止圖
像方式,然後按 [PHOTO SHOT] 鍵。
≥與此項有關的介紹見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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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時自錄
當您設定了自拍計時器時,便可在 10 秒
種後,自動將靜止圖像拍攝在錄影帶和卡
片上。
1
設定 [CAMERA FUNCTIONS] >> 
[CAMERA SETUP] >> [SELF TIMER] 
>> [ON]。
≥會出現 [
] 指示。
PHOTO
STILL
(13)
M E N U
PUSH
MF/VOL/JOG
WB/SHUTTER/IRIS/
(46)
         
(38)
2
按 [PHOTO SHOT] 
(26)
≥拍攝燈
(16)
和 [
] 指示會閃爍,且在
10 秒鐘後,將自動啟動拍照功能。
≥您也可使用卡片連續拍照功能。(
-35-
)
≥與此項有關的介紹見 
-49-
推近 / 拉遠功能
通過近景或廣角拍攝,可給圖像造成特殊
效果。
1
用於廣角拍照 ( 拉遠 ) 時 :
把 [W/T] 變焦柄 
(39)
推向 [W]。
用於特寫鏡頭拍攝 ( 推近 ) 時 :
把 [W/T] 變焦柄推向 [T]。
≥變焦倍數指示會顯示數秒。
ª 拍攝小型物體的特寫鏡頭
( 大特寫功能 )
當變焦倍數為 1 倍,攝錄影機可以聚焦於
距鏡頭約 20 毫米處的物體。在此情況下
可以拍攝小型物體,如昆蟲等。
ª 使用變焦麥克風功能
使用變焦操作時, 麥克風的方向角度和靈
敏度也會隨錄製的聲音而改變。
≥設定 [CAMERA FUNCTIONS] >> 
[RECORDING SETUP] >> 
[ZOOM MIC] >> [ON]。([Z.MIC] 指示顯
示。)
≥與此項有關的介紹見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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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
SHOT
(26)
W
T
(39)
1
tW
5
tW
10
tW
T
T
T
Z.MIC
Z.MIC
EN-CHNText.fm  18 ページ  2003年1月22日 水曜日 午後4時22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