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hilips Mobile Phone CT8558 855 with TV SlideShow User Manua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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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服务条例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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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服务条例声明
1. 当手机出现故障 客户凭购机的有效发票及
三包凭证享受三包权利
符合其中保修规定的可选择最近的飞利浦授权
维修中心享受保修服务
客户可通过服务热线
咨询维修网点
2. 凡本公司出售的手机主机享有自购买日起
壹年的保修
充电器保修壹年
电池保修
半年
耳机保修叁个月
3. 属于下列情况之一 则不属于三包范围
属非保修手机 维修中心将作保外收费维修
处理
•  手机无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 亦不能提
供有效证据证明手机在三包有效期内
并超过出厂日期
15 个月
•  购机发票或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
物标识不符或被涂改
包括手机调出的
IMEI 号和机身背贴上的不符
•  手机背后的封条或标签被撕毁 / 涂改 / 损
/ 不可辨识 手机的保修标记被拆封
或丢失
•  手机浸液
入水
/ 手汗 / 使用环境
潮湿
摔过
非法拆装等原因造成的
损坏
•  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 维护
保养或意外或运输所造成的损坏
因不可抗力如地震
水灾
战争等原因
造成的损坏
4. 其他限制 本保证和三包凭证构成完整的协
议书 除上述明确表明的保证内容以及法律
和不可排除的内容以外 飞利浦不提供其它
任何保修
并且特此声明不保证任何适销
也不对某一特定用途做默认保修
飞利浦对任何有关该产品的购买及使用而
引起的无论何种类型 原因的损失 或及何
种形式与特点的索赔的全部赔偿额 只限于
原始产品当时的购买金额
然而 飞利浦将不负责任何因本产品的购买
或使用而引发的惩罚性的
特别的
意外
的 间接的或相应而生的损害 包括但不限
于使用损失 时间损失 各种不便 商业损
失 利润损失 商业机会损失 货物及服务
的替换费用 投资损失 商誉信誉损害或数
据丢失及第三方索赔
在法律许可的最大
Philips855_CTA.book  Page 93  Wednesday, July 14, 2004  9:50 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