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d Lenser LED Headlamp SEO 5 battery-powered 105 g Grey 6105 6105 사용자 설명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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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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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D LENSER® * SEO 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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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)SEO 7R 配置的充电电池可用于 SEO 5 产品
使用及进行充电!
c) 如果使用氢镍电池,请用符合要求的充电器
对其进行充电;
d) 在干燥环境下进行充电;
如果使用 SEO 7R 的电池用于本产品,请严格
遵守 SEO 7R 电池的使用要求;
若包装内充电器和插头如果没有连接,请将插
头安装到充电器内。
以下为 SEO 7R 产品充电介绍:
SEO 7R 产品所附有充电器和 USB 线,用
USB 线连接充电器和充电电池便可进行充电;
充电器规格(输入:100V ~ 240V / 
50Hz ~ 60Hz)须接在指定电压插座进行充电;
充电电池充满电量约 3 ~ 4 小时,产品有过充
保护功能;
当充电电池充满电后,请移开USB线和充电器;
除了用充电器对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外,还可
以用具有 USB 接口且规格为 5V/900mA 的电
器设备如电脑或纳谷公司的车充产品 ( 项目号
0380) 等进行充电。
纳谷公司所附带产品可以相互匹配和连接且工
作于相应的工作电压 12 ~ 24V;
注:请确保充电接触没有发生短路现象。若无
法充电可能是接线没有连接正确位置或接触潮
湿和金属物;
9. 充电指示:
如果你使用 SEO 7R 充电产品进行充电时,充
电电池灯变红色代表正在充电,绿色代表已充
满电;
10. 电池更换;
在更换电池前,请先将产品处于关闭状态;
用手指轻轻从电池盒开口(开关按钮旁)打开
电池盒,取出已使用完电量的电池,可以装入
新的碱性电池,氢镍电池或 SEO 7R 的锂电池;
注:碱性电池和氢镍电池不能用于充电 !
在电池装入过程中,须注意匹配电池的正负极
安装要求,否则,可能会出现电池损坏甚至产
生爆炸现象。
请严格遵守使用该产品电池或 SEO 7R 所附带
的充电设备,正确使用具有 USB 接口的电器
设备(见第 8 点);
电池安装完毕,请将电池盒牢牢合闭;
11. 头灯带;
如果头灯带没有连接到产品,请按以下指示进
行头灯带安装;
头灯带安装:找出头灯带较小的一端塑胶扣并
以纳谷公司标志为正面方向,从右至左方向穿
过产品电池盒至产品在两纳谷标志之间,然后
继续穿过带有两对卡点的头灯带的另一端塑胶
扣,穿过该两对卡点后拉紧头灯带,头灯带便
安装完毕;
轻便携扣:通过头灯带未端的塑胶卡扣,可以
将产品紧扣在衣服皮带扣或背包等便于携带;
松紧度调节:通过另一塑胶扣可任意调节带的
长短和松紧度;
12. 电池使用注意:
非充电电池和不在包装要求范围内的其他型号
蓄电池不能用于该产品的充电器进行充电!
a) 不允许非充电电池和蓄电池混合共用 ;
b) 只允许在包装要求范围的同型号电池同时使
用;
c) 适用于该产品电池有 AAA/LR03/Micro (1.5 
V DC),氢镍电池 AAA/LR03/Micro (1.2 V DC)
和 SEO 7R 所附带的锂电池;
d) 电池寿命用尽后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电池
进行适当处理;
e) 若长时间不使用产品,请将电池取出产品内,
以免造成产品损坏;
充电电池和非充电电池的处理方式 :
a) 对可能存在短路危险的电池必须立即正确处
理掉 ;
b) 不允许非法拆开电池或者非法将电池放入人
体内;
c) 不允许将电池丢弃到火里面燃烧;
13. 保持产品清洁;
请用干的且无绒清洁布对产品进行清洁;
若有盐水溢入产品内,请即时进行全面的清洁;
头灯带从产品拆卸后可用约 30° C 温水进行清
洗或更换;
14. 包装配件
产品包装内包括有以下配件;
1xSEO 5 头灯产品;
3x 碱性电池 AAA/LR03/Micro (1.5 V DC);
1x 产品手册;
15. 警告
不允许吞咽任何本产品所附的小部件或电池,
且该产品或其附带部件(包括电池)必须存放
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出于安全和符合 CE 所规定的所有要求,禁止
改装及 / 或改变该产品。
产品只能作为头灯所使用。
如果该产品被用于任何其它的目的,或使用不
当,被损坏及无害化利用不再被保证(如火警、
短路、电击等)。将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将
不负任何责任,并且制造商的保修将变无效。
SEO 5 头灯工作的温度范围是 -20 C°至 +50 
C°。要确保产品没有被用于极端的温度、剧烈
的震动、爆炸性气体、腐蚀性和 / 或潮气环境。
也必须避免持续曝露于太阳底下、高湿度和 /
或水气中
产品变更、修理和维护或其随附文件所述,仅
允许由专业的技术人员执行。
一旦产品被发现已充电及被正确地扭开/扭紧,
正确和安全的操作是不可能造成产品损坏。它
必须是无法使用并且不再被使用。这种情况下,
出于保修目的,请联系你的经销商。
16. 安全指引
• 本产品不是儿童玩具;
• 因为含有可吞咽的小部件,不适合 5 岁以下
的人员使用;
• 本产品不可以用于眼睛检查(如所谓的瞳孔
检查);
• 在使用时,热量积聚,必须避免覆盖产品;
• 如果产品不正常工作,第一件事是必须检
查 是否因为电池没电或因为电池没有正确安 
装;
• 在道路上使用,请遵循各地的法律规定。
通过光辐射在本产品上构成的主要危险威胁是
蓝光危险(400 nm to 780 nm)。热危险的开
始值显然没有达到。
观看者的风险取决于使用或产品如何安装。然
而,只要厌恶反应限制暴露时间及只要本手册
内包含的信息被研究过,就没有光学危险。
厌恶反应由暴露引起并且它们表示所有保护眼
睛免除光辐射损害的自然反应。这包括自觉厌
恶反应如眼睛或头部活动(如转向)。
使用本品时特别重要的是要记住,厌恶反应的
人受光线指向,他们的厌恶反应可能减弱或暂
停,就像药物治疗,毒品或疾病后的结果。
因为产品的致盲效果,不正当的使用可能会导
致可逆的效果,如临时的视觉障碍(生理性致
盲)或影像残留或触发恶心不适的感觉和疲倦
(生理性致盲)。临时不适的感觉的强度或时
间直到它消退,主要取决于致盲光源及周边地